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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辉对新华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作出批示

2018-12-29 14:32:01 来源: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231

12月28日,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辉对新华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河南法制报》刊登的该项亮点工作的整版文章作出批示。

12月24日,《平顶山政法动态》(第13期)转发该院执检亮点工作——《新华区检察院打造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新模式  推动预防监督保障一体化》。


 

去年以来,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在辖区面积大、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较多且构成复杂、监管难度较大等不利情况下,探索创新法律监督新途径,积极打造了适合辖区实际情况、行之有效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常态化、科技化、实效化、人性化工作新模式,推动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检察预防、监督、保障一体化。

据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常辉介绍,该院实施“四化”工作模式以来,共建立社区矫正监督档案200余份,发现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0余例,提出纠正意见37件(次),纠正脱管1人,收监执行3人,保持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零”记录,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完善机制

实现监督常态化


新华区位于平顶山市中心城区,辖区含市中心、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现实的地域环境,也给新华区检察院的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带来了现实的难题。

据新华区检察院主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刘勇刚介绍,为了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流程,提高监督实效,该院制定了《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流程,明确了监督方式和责任分工,创新表格式监督检查,监督全程留痕,确保了社区矫正规范监督、高效开展、全程覆盖。

实际工作中,该院以“日常检察监督”、“全面检察监督”、“专项检察监督”三结合的监督方式,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无缝监督。“日常检察监督”,通过经常性深入了解教育矫正和监管活动情况,核查矫正对象定位措施和定位情况,对矫正对象进行抽查式点验;“全面检察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对社区矫正执行机构各个环节的执法活动进行全覆盖的检察监督;“专项检察监督”针对日常检察监督、全面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和矫正人员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随时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有重点的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

今年5月底,该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采取现场检查+抽查点验+座谈三合一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对专项检察内容进行细致查验,发现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共性、个性问题二十余项,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全部得到了整改。同时该院专门召开了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对专项检察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共同拿出了解决方案。

“专项活动的开展,不但增强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和档案管理,同时也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的开展。”新华区司法副局长张祎杰说。

为了解决以往“传统式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检察和执行情况检察每次均概括性进行普查,缺乏针对性,且耗费精力,效率不高的缺陷,该院创新“表格式监督检查”方式,针对社区矫正的判、交、送、接、管、帮、罚等各个环节,对于所有检察监督项目,制作规范的“社区矫正人员检查监督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检查登记表”,结合上述三种监督检察方式,对辖区所有的社区矫正人员逐人建立了监督档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后续监督工作。与此同时,该院还制作了“日常巡查日志”、“全面检察工作记录”、“专项检察监督报告”,全程监督留痕,实现了监督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通过监督制度和机制的完善和创新,今年以来,该院对辖区205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建立了监督档案,帮助辖区内13个司法所进行了全面整改。 


智慧监管

实现监督科技化


每天上班,打开电脑,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的检察官就能进入系统查看社区矫正人员的手机定位情况,对特定矫正人员随时可以进行抽查点验。这是该院探索智慧检察监管的一个缩影。

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刘昕介绍,为适应改革新形势,摒弃以往监督以“人”为主,“车轮子、嘴皮子、笔杆子”的传统单一监督模式,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信息化、科技化发展,该院创新“网上矫正检查+网上抽查点验+远程检察监督”三位一体的“智慧监督”新模式,填补了日常检察监督、全面检察监督、专项检察监督之外的监督空白。

该院与辖区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一致,通过设置保密计算机,在新华区社区矫正中心与新华区检察院共同建立社区矫正数据共享平台,可直接登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实现了辖区社区矫正数据共享。检察官坐在办公室就可以通过登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查看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情况,查阅矫正档案,开展矫正检查。同时,利用办公电脑可随时登录“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查看矫正人员手机定位情况,对特定矫正人员随时可以进行抽查点验。根据发现的问题可即时进行远程检察监督,即直接通过检察内线电话设立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群”,实时发布需要纠正的问题,远程通报给驻社区矫正中心的“检察专员”,实时与社区矫正中心沟通解决问题。

今年,该院在日常检察监督中,发现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患有精神疾病,平时较自闭不愿意与人接触,经常性将自己关在家中。但检察官在网上抽查点验查看其手机定位情况时,发现该矫正人员活动轨迹异常,经常出现在学校、商业区等人员较密集的地方。该院通过到司法所进行突击检查、向其本人、家属及矫正小组了解情况后,发现该矫正人员的定位手机系其妹妹在使用,对其本人的定位形同虚设,遂立即提出纠正,建议对该矫正人员采用手环定位,会同社区矫正中心人员,共同监督对其佩戴了手环,消除了监管漏洞。

“新华区检察院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将现代技术手段引入到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了科技强矫、智慧监管,经验做法值得肯定和借鉴”,平顶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建林说。


联合互动

实现监督实效化


为了解决社区矫正实际工作中公、检、法、司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对称,沟通、协调、配合不畅的问题,新华区检察院与辖区公安、法院、司法局建立了社区矫正协作机制,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试行)》,形成了“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遇到的整改性问题、一般违法情况进行通报、提出纠正及整改建议,对于入矫、收监执行及档案解除等各个环节的具体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解决,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共同遵守和执行。各成员单位均指定了“社区矫正联络负责人”,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沟通与协调。

同时,该院还牵头与各单位主管人员及专门联络负责人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从法院执行送达到司法所接收入矫,从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公安机关配合下的变更执行,直至终止矫正的各个环节,各部门相互之间均可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及时沟通和交换信息,实现实时动态化监督。

该制度实施以来,该院先后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三次,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群”发布会议通知、文书送达情况等信息六十余条,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查找安全隐患,研究改进措施,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效果。

今年7月,该院在检察监督中发现,辖区一名矫正人员私自外出并失去联系,同时其保证人移居外地生活,丧失保证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应依法对其收监执行。对此,该院向司法机关提出收监建议,经法院裁定对其收监执行,因其已经私自外出且无法联系,故需要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但因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适用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迟迟得不到落实,该院遂在“工作联席会”中针对此问题释明法律条款,对公安机关提出口头纠正,并要求立即解决,参会的公安机关主管人员当场表示同意该院意见,并立即执行,会后公安机关迅速对该名矫正人员上网追逃,及时将脱逃在外的矫正人员在青岛抓获,依法收监执行。


创新举措

实现监督人性化


“最近我心里好受多了,能够睡得着了,感谢检察官专门请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师为我做的心理疏导,我现在也想通了,我要正确对待已发生的事实,积极面对生活,积极接受教育矫正。”这是一位初次犯罪被判刑而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通过邮箱写给给新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检察官的信。

近年来,为关爱矫正人员积极回归社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该院积极探索“人性化监督”举措,创新建立了“星光约见”制度和“心理矫正评查”制度。

“星光约见”制度,即通过向矫正人员发放《星光约见申请卡》,公开检察邮箱,由矫正人员申请,通过与派驻检察人员面对面的交流,了解社区矫正情况和矫正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助解决矫正人员的合理诉求,维护社区矫正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区矫正活动的依法顺利进行。

为关爱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该院的检察干警专修了心理学,并取得了心理咨询师资格,对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的心理矫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建立了“心理矫正评查”制度,一查是否按照规定开展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及心理疾病治疗等工作,二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心理矫正档案,三查有无应当纳入心理矫正的人员未进行心理矫正的情况。与此同时,对于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疑似心理问题的矫正人员,或者其他需要进行心理矫正的社区矫正人员,依职权建议社区矫正中心采取心理矫正。对于申请约见检察官的矫正人员,发现心理健康状况不佳的,在约谈的同时给予初步心理疏导,同时建议矫正中心对其开展心理矫正。

社区矫正人员杨某,20多岁,刚过结婚年龄却已是一名未婚妈妈,因在哺乳期而被判处缓刑纳入社区矫正。在入矫宣告时,她看到了社区矫正中心墙上所悬挂的“星光约见”制度,收到了《星光约见申请表》,于是她申请约见了检察官,在约见过程中讲述了自己未婚生子,孩子还不到一岁,自己因没有生活来源才去盗窃,现在虽然被判处缓刑,但是生活仍然没有着落,希望检察官能给予帮助。在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在自发捐款帮助杨某的同时,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帮助解决杨某的困难,并多次会同社区矫正机构与平顶山市劳动局、再就业培训机构等部门进行了沟通。但由于杨某正在哺乳期身边没有其他人可以照顾小孩,所以培训和工作时间成为一个难题。经过一个多月的多方奔走协调,检察官终于为杨某联系到了一个免费培训糕点师的机会,并推荐杨某到辖区一家蛋糕店工作,解决了杨某的生计问题。

去年以来,该院干警约见社区矫正人员50余名,建立“心理矫正评查档案”70余案,监督、指导、帮助开展心理矫正30余例,收到矫正人员在检察邮箱留言100余条,会同司法机关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职业培训、推荐就业、解决低保等实际问题30余次,受到了司法工作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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