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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2014-04-30 11:26:55 来源: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141

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

 用爱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检徽有形,大爱无边。有这样一群检察官,多年来一直用一颗颗忠诚的心,一片片最真的情去感化,去挽救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他们常说:“帮助一名青少年,不仅挽救了他本人,也挽救了一个家庭。”他们是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局的检察官。在失足孩子眼里,他们是亲切的妈妈、姐姐、哥哥和值得信赖的老师。他们勇于探索、甘于奉献,积极构建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机制,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用爱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建章立制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打基础

该局局长潘晓燕常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就应从保护出发,从新角度、新思路入手,结合未成年人具体特征探索新路径。”为此,他们结合未检工作特点,在办案方式、方法、告知、讯问、询问、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等方面制定了10多项适合未检工作的制度。新刑诉法颁布后,他们对刑诉法规定的未成年人条款进行了仔细研究,对过于原则和笼统规定的条款,进行细化和完善,起草了10项制度,涵盖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逮捕必要性证明、刑事和解、案后回访帮教、亲情会见、心理疏导等内容,为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集合力量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

成功的教育,需要多方的努力。为集合社会力量,共同帮助涉罪青少年,使帮教工作取得最佳效果,惠及更多孩子,他们吹响了帮扶青少年的“集结号”,与家庭、社区、企业、学校联合,用合力助失足青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该局建立实施了帮扶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落实就业的“三二二”阳光工程,即检察院、家庭、社区三方联系,进行接茬帮教,通过学习、就业两条途径为其提供机会,签订接受、监督管教两项协议。对在校学生,与学校联系,帮助其重返校园,继续学习;对离校少年,与有关单位联系,帮助其发挥特长,顺利就业。之后,就业时未成年人与接收单位签署用工或者入学协议,新华区检察院与接收单位签署监督管教及刑事污点保密协议,以此确定监督管教权利,防止他们以无业状态流入社会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5年来,26名未成年人在阳光工程的帮扶下重返校园,40多名青少年成功就业。

延伸职能筑青少年犯罪预防长城

未检局的干警们既是公众眼里的“检察官”,也是辖区莘莘学子心中的“老师”。每年他们都把预防工作由案内向案外延伸,开展检察官进课堂等丰富多彩的犯罪预防教育活动。

为使更多的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他们还开通了“航路明灯”微博,通过这一新兴网络传播载体,围绕“青少年犯罪预防”这个主题,实时发布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青少年普法宣传案例、青少年自我保护常识、青少年法制新闻与热点、维权动态等。

心理疏导驱“心结少年”心灵阴霾

在办案中他们发现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要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必须从“心”抓起。为此该局检察官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学习心理咨询知识,两名检察官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2011年9月,该局率先在全省成立了青少年心理矫正室。办案中,他们经常能准确地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未成年人的心理症结所在,利用所学知识为未成年人进行心里疏导,帮助解开未成年人的心结,找准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摆脱阴影。3年来,该局检察官共对30多名有心理问题的青少年进行了疏导和帮教。有90%的涉罪未成年人经过疏导表示认罪、悔过,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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