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9月5日下午,新华区检察院会同区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共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工委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永成以及民营企业家代表等20余人出席座谈会。
赵弘军就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化政治认识,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和晴雨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要进一步树牢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理念,让“我们办案多用点心、企业就少受点累”作为一种态度、一种格局、一种境界。二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涉企“挂案”清理;组织开展“进民企”走访活动,密切检企沟通联络;完善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惩处机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民营企业诉求畅通渠道,确保民营企业多路径、无障碍表达诉求。三是抓好《意见》落实落地,提升协作配合成效。不断优化检企沟通机制,推行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实现企业所需与检察所能精准对接;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培训和“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释放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强烈信号;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拟定与区工商联每半年举行一次座谈会,围绕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进行研讨,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董永成对区检察院近年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三点想法:一是夯实制度基础。认真收集会上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沟通会商联系机制内容,不断优化落实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为检察机关和民营企业牵好线、搭好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三是加强沟通协作。会同区检察院合力做好法律培训、企业合规等服务,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等形式,充分发挥机制作用,携手为新华区创造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对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联合签发的《关于建立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沟通会商联系机制的意见》及《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十六条措施》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通报了区检察院近年来服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感谢检察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在这之前,一直认为检察院只是监督我们企业的运行。但是来了之后,不管是检察院出台的沟通联系机制,还是具体实施的《十六条措施》,都体现了对我们民营企业的大力支持。希望今后能多多组织企业人员进行一些针对性培训,提升我们的法治意识。”河南温度啦福实业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马京辉说。
“今天的座谈会,让我深刻地意识到,企业合规不仅是事后整改,更要重视源头治理。”平顶山市陆顺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冠峰感慨道,“我们要不断向检察院‘取经’,将合规要素加入到企业文化中,积极开展合规文化建设,让每一名员工都具备合规意识。”
下一步,新华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十条意见》《十六条措施》,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司法需求,不断优化落实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