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很有针对性,有助于资产评估行业的自我规范,我认为很好。”
“对温某的不起诉决定,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前因后果,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
近日,在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对温某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案宣布不起诉决定的现场,几位人民监督员发表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11月,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承办了一起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案件。该起案件在前期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事实已基本查清,但行为人温某究竟虚增了多少评估金额,却只有温某的模糊的口供,具体金额一直不能确定。虚增数额不清,量刑上就不能精确把握。这一问题成了该案主办检察官闫爱玲心中的一个疑问。
为了查清虚增的金额,主办检察官将厚厚的案件卷宗翻了又翻,一遍又一遍的完善工作笔记,查找线索,多次前往评估地块所在的村庄,现场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跑遍了与案件相关的三个单位,询问了数位有关当事人。终于发现了隐藏在关联案件中那长达百余页的判决书中不起眼的一句话。凭着这个提示,找到了原始评估档案的残本,并在残本中找到了原始的评估金额。
真相终于大白。
在查明行为人虚增金额的过程中发现,正是温某所在的某资产评估事务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该起犯罪提供了条件。针对该单位存在的问题,新华区检察院向其连发三条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加强人员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培训,加强内部监督、规范内部审核程序和建立内部惩戒机制等。
为取得更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根据相关规定,新华区检察院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出席现场,对温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和送达检察建议进行监督。
该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人李某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今天不仅是对温某是一次教育和洗礼,对我单位的全体职工来说也是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我们之后会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号召全体职工严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多年来,新华区检察院一直秉持“案件无大小,细致是常态”的办案理念,在办理好每个案件的前提下,更要在案件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贯彻到办理具体案件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