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9月8日下午,新华区检察院与共青团新华区委共同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探索建立检团合作、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新工作模式。
签约仪式上,新华区检察院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团区委书记高杨共同签署了《新华区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平顶山市乐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就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新华区团委积极履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在推动构建青少年权益维护协同化工作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开展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的主要抓手,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新华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希望双方继续加强沟通与合作,发挥社会动员优势,充分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筑牢区域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会议强调,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是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让孩子重新回归社会的需要,是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组织进一步深化合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他要求,要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为新起点,按照“惩、防、教、治、责”五字工作要求,推动检察机关与共青团组织协作配合机制落地落实,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效,共同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出积极贡献。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席签约仪式,全过程专项监督,督促推进工、青、妇等单位协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形成关爱合力,共护祖国未来。
平顶山市乐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派员出席仪式。与会人员观摩了新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救助中心、检察听证室等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