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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组织召开首例未成年人不捕不诉训诫会

2016-03-28 11:13:04 来源: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311
    为切实坚持未成年人案件“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3月22日上午,我院未检局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召开不捕不诉训诫会,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司法援助律师参加会议。
    今年刚满16岁的小时因年少无知,一时冲动进行盗窃。在审阅案卷和提审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发现小时个性温和,认罪悔罪,由于家长疏于管教才误入歧途。考虑到本案情节轻微,为挽救未成年人,我院未检局依法对小时作出不捕决定,并召开训诫会对小时及其家长进行帮教。训诫会上,检察官对小时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说理,使其明白了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并对小时的错误思想进行了矫正,帮助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重新燃起对生活的激情和希望,同时要求小时的父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经常与孩子沟通交流,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让孩子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小时及其家长对检察机关的决定十分感谢,并表示一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今年以来,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我院未检局通过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益的民事、行政、刑事监督,打造“1+3”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捕不诉训诫,是这项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机制,也是依法贯彻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理念的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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