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辉首先肯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同时指出下一步要加大工作力度,打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局面:
一要始终坚持法律标准和政策指导性意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质量关,确保办案质效。
二要注重协调配合,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情报互通、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增强“破网打伞”能力,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网”及“保护伞”,积极主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深挖“保护伞”,扩大战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