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党中央及省委、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会议精神和部署安排,新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进专项巡视整改、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强大保障。
会议强调,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深刻理解《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紧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检视自己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会议要求,要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党支部要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精心组织制定支部计划、专题党课。全院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重点任务、改革创新等有机结合,以党纪学习教育为高质效检察履职打牢前提、提供保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