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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日报】“ 党建 + ”助力检察工作发展高质量

2018-08-02 18:15:15 来源: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98

2018年7月17日,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阎兴振来到新华区检察院调研时,在听取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辉的工作汇报后,对该院党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2017年以来,新华区检察院面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找出了一条精准的发展路径,那就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助力检察队伍建设更加出彩,助力专项打击活动更加精彩,助力执法为民服务更加重彩,助力打造未检品牌更加浓彩,实现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互融互促、同频共振,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发展高质量、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对新华区检察院各项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日,记者到新华区检察院进行了深入采访。

镜头一:2018年 6月29日上午,在平顶山市检察院举办的“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主题演讲比赛中,新华区检察院一次就捧回了一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三个奖项。

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雅丽说,比赛中,参加演讲的干警声情并茂,用朴实的语言和真挚的情感展现了新华检察人的精神风采,诠释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价值理念,其精彩的演讲引起了现场评委和观众的共鸣,博得了阵阵掌声。

近年来,该院通过党建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以助力检察队伍形象更加出彩。

镜头二:2017年5月24日上午,新华区检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仪式在鹰城广场举行。自此,拉开了由该院侦监局联合公安、卫计委等相关执法部门参加的打击非法医疗卫生行业的专项整治序幕。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该院侦监局局长杨杰带领检察干警通过对辖区走访,发现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此,他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检察建议书,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长效整治方案,联合公安、卫计委等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清理。

据统计,为期两个月的整治活动,查处非法行医案件11件11人,共取缔无证“黑诊所”12家,没收药品器械11台,查封治疗病床10张,张贴取缔公告3份,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18份。

近年来,该院通过党建不断发挥检察职能,以助力专项打击活动更加精彩。

镜头三:2017年10月20日,家住白龟山水库上游附近的李老汉一大早就来到新华区检察院,对民行科副科长海鸣说:“俺村儿现在污染没了,空气好了,水也清了,大伙儿这心里可舒坦了!我代表俺村来谢谢你们。”

原来,2017年初,一些人为了私利打起了在水库上游围栏养蟹的主意,大面积的围栏养蟹,导致水体生物链受到破坏,造成水质严重下降,给这个“大水缸”带来了严重威胁。

该院民行科接到群众反映线索后,立即使用无人机对白龟山水库水资源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及时治理整顿。

治理后的白龟山水库,又恢复了昔日的碧波荡漾的景象,百姓们看到此景,无不赞叹。

近年来,该院通过党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在司法为民的细节中,以助力执法为民服务更加重彩。

镜头四:“检察官哥哥姐姐,谢谢你们,我已经回到学校上学了。我要学会一门技术,自己养活自己,以后像你们一样做个好人,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017年9月,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收到一封信,写信的是2017年初刚满18岁的少年小文(化名),小文曾因抢夺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新华区检察院未检局干警接手案件后,经过审阅案卷、提审、家访,发现小文是在18岁生日当天实施的抢夺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小文实施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此,未检局依法对小文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近年来,该院通过党建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助力打造未检品牌更加浓彩。

以上是新华区检察院的业务工作缩影。


2017年4月,时任湛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常辉调任新华区检察院担任党组书记、检察长。面对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节点,常辉提出了新时期检察工作务必要以党建为抓手,不断拓宽检察工作新领域,努力构建检察工作新格局,使之成为检察工作新亮点。

思路决定出路。新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克难攻坚、凝心聚力、全面履职,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

2017年,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位居三甲,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17年,该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继续保持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获得市级以上表彰40项,其中集体荣誉17项,个人荣誉23项。

2018年3月,该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5月4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庚倜为新华区检察院“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揭牌。

······

当前,检察机关正处于多项改革叠加的见效期、巩固期,在这种形势下,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发展高质量,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更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更有实效的司法保障。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对检察工作的最新要求。

常辉对记者说:“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就是要从群众亟需的好质量法治服务出发,坚持品质导向、优质标准、公益追求,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优质产品,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切实感受到安全感、获得感、品质感。”

新华区检察院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聚焦主责主业,构建符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在法律监督品质升级上求突破,通过抓品质强“体质”,优品质增“魅力”,使检察工作真正实现创新发展。

据了解,新华区检察院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经验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助力检察队伍形象更加出彩,助力专项打击活动更加精彩,助力执法为民服务更加重彩,助力打造未检品牌更加浓彩。


        一、党建引领,助力检察队伍形象更加出彩


以党建为引领,就要求检察机关要扎实推动党建领航工程深入开展,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以党建带精带强队伍。

近年来,新华区检察院党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为,检察队伍要有好形象,检察工作要有新成效,检察事业要有大发展,离不开全体检察人的自强奋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以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队伍建设高质量,将检察人员的心凝聚在一起,为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争创一流”的目标夯实基础。

思想教育“入人心”。扎实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始终对党忠诚老实,确保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坚持制度治检,把纪律规矩立得更严,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牢,把“关键少数”管得更紧,把党规党纪和检察机关有关纪律作风规定落到实处。

严格管理“促规范”。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做严肃党纪国法的“善人”,不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恶人”,真正做到“严管厚爱”。以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使检察人员自觉养成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下、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工作的习惯,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干老实事,真正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领导干部“讲党课”。通过检察长、纪检组长讲党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讲专题党课,支部书记讲微型党课等形式,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氛围,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引领党员干警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在政治上看齐、思想上认同、行动上跟进。

该院把领导干部“讲党课”与扶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在庆祝建党97周年之际,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万兵到该院扶贫帮扶村——鲁山县董周乡杨树底村,以最“接地气”的形式向该村每位党员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检察院的各项职能和扶贫政策。

党员干警“大谈心”。实施党员“大谈心”活动,打基础、强队伍、促提升、强业务,强基固本。通过两个月的党员“大谈心”活动,全院上下谈出了方向、谈出了团结、谈出了干劲,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

此活动受到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的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文化育检“激活力”。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文化育检活动。新春佳节,举办了“迎新春、写春联、送祝福”书画笔会活动;雷锋活动日,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义务清扫活动;三八节,开展了趣味运动会;五四青年节,举办了“不忘初心·激情绽放”主题演讲比赛;端午节,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包粽子活动;七一建党节,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了主题党日活动。

通过各项举措,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浓浓文化氛围的浸润和正能量的感染,夯实了检察队伍,促进了党建工作,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年轻检察官。

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的康薇;被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优秀法治宣讲员的宗倩卉;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的王雅丽;被评为全省公诉人分区辩论赛“最佳辩手”的刘昕;被评为“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案能手”“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的马军川等。

在先进典型的影响和带动下,目前,新华区检察院形成了争当优秀检察官、优秀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的良好风尚。

“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过硬队伍是关键,作为党员干部要担起职责使命,要紧跟步伐,提升素质能力,锻造优秀品质,展示良好形象。”常辉说。


        二、党建引领,助力专项打击活动


以党建为引领, 就要求检察工作要融入大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恨、所怨、所盼开展专项打击活动,扫黑除恶,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新华区检察院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通过办案给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了探索法律监督新路子,该院侦监局创新“223”工作法,努力打造刑事立案与行政执法直通车。

“223”工作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搭建两个平台,网上线下齐联动。利用两法衔接网络和两法衔接办公室平台,将新华区和新城区辖区内所有的行政执法单位全部纳入监督体系,实现行政执法单位相互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和民行科资源共享耦合衔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

二是建立两项制度,移送查阅同规范。制定两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和卷宗查阅制度,协同民行科在新华区和新城区国土局、食药局、环保局等民生环境重点领域设立“两法衔接派驻办公室”,结合公益诉讼机制,对行政部门每月形成的行政处罚卷宗定期审查,规范卷宗查阅和涉罪案件的移送程序。

三是落实三项举措,联合专项共监督。推行“联合执法微信工作群、提前派员参加执法活动、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三项举措,强化联合执法与专项监督效果。

通过设立两法衔接办公室,推行“223”工作法,加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立案监督,对于在案件审查、联合执法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别移交新华检察院民行部门、公安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例如,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该院立即成立扫黑除恶案件检察组,同辖区内五个公安派出所建立了协作机制,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起是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势力寻衅滋事,在矿产资源领域非法垄断经营的案件,侧重辨别案件罪名和长期堵工厂大门造成的严重损失方面取证。”近日,该院侦监局局长杨杰在提前介入这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的协调会上向办案民警说。

据了解,这起涉黑涉恶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是:“平煤某矿和附近村庄因煤矸石承包问题,被谢某等十几人带头煽动闹事,围堵矿区工厂大门拦截运输卡车等长达7个多月。”

案件侦破后,该院侦监局及时启动提前介入程序,迅速成立案件督办小组,跟进案件进展,引导侦查,确保了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该案件已逮捕6人,追捕2人。

为了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院侦监局开展“三主动”食品安全保护攻坚战,力争把“食品安全”打造成一张“新名片”。

结合辖区人口集中、集贸市场较多的特点,该院采取“三主动”方法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力度。即:主动宣传,成立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宣传队。由侦监局牵头,联合公诉等部门组成2支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宣传队,分别深入到辖区8个大型集贸市场进行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宣传,走进12个居民生活区发放宣传册,设立宣传栏,开展怎样辨别地沟油、毒馒头、毒豆芽、含“硝”卤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主动介入,引导固定好第一手证据材料。侦监局主动、及时介入准确引导取证,强化监督职能,切实确保案件质量,并与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重大案件查处主动介入机制,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主动延伸,帮助行政机关堵漏建制。该院侦监局根据近两年来办理的危害食品案件情况,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有关行政执法或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此外,该院还积极参与全市打击“盗抢骗”专项活动,从快批捕了重特大电信诈骗案涉案犯罪嫌疑人24人,追捕3人,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卫鹏对记者说,截至目前,该院已监督行政机关立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类案件7件9人,批准逮捕9人,为净化、优化全区食品市场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手段,也是彰显法律监督效用的重要途径,侦查监督工作始终处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要把好第一关,正确行使侦查监督职能,才能更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常辉说。


        三、党建引领,助力执法为民服务


以党建为引领,就要求检察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民利、为民”为宗旨,找准工作着力点发力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教育、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

2018年以来,该院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调研、大宣传”五大活动,坚持以大局为己任,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使命、主动作为,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这家培训机构什么证件都没有,属于无证办学,必须马上停止这种非法办学的行为。”

2018年6月16日下午,该院民行科联合教育、民政、工商部门对辖区非法办学机构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并督促执法部门对无证民办非法办学机构下发了限时责令改正通知书。

据了解,今年4月,该院民行科干警在“大走访”中发现,新华区法院起诉民办培训机构违约的案件较多,随立即组织干警对辖区内500多家民办培训机构进行历时近3个月的摸排走访,结果发现数百家培训机构中,仅有几十家合法,情况十分严重。

该院民行科立即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辉汇报请示后,会同新华区教体局、民政局、工商局召开联席工作会,并成立了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新军为组长的清理整治非法办学机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彻底清理整改非法办学,规范教育市场秩序,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该专项行动采取规范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敦促无证办学机构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学资格,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学资格的将依法取缔。

截至目前,共查处了15家规模较大的非法办学培训机构,对其他非法办学机构则督促相关执法部门进行限时责令整改。

开展清理非法办学机构进一步规范了民办教育秩序,促进了民办教育质量的提高,为构建公平、有序、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中国民政部的高度关注,民政部相关领导专门来平进行了调研,给予了高度评价!

该院民行科还主动担当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利剑,本着老百姓呼吁什么,就要干好什么的目标,吹响了“环保+检察”守护绿水青山使命的号角。

例如:该院民行科接到群众举报,白龟山水库上游河道出现大面积养殖水产品,导致水质下降,给该区域的水资源造成了严重污染。

民行科立即组织干警进行实地调查,运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取证,通过航拍画面、图像对比的方式,快速固定了水体污染情况和违法证据。

违法证据固定后,该院依据有关规定对此立案,开展公益诉讼,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经过限期一个月的整顿,白龟山水库全湖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内的12家非法螃蟹养殖点和9家非法家禽养殖点被依法取缔,各种污染隐患被消除,1000余亩受污染水域逐渐恢复了原貌。

例如:2018年5月,该院民行科在执法监督中发现了一起滥伐林木的移交线索一直未被处理,后经多方了解,调取查阅相关材料,该院认定该案件为盗伐林木行为,随责令相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盗伐林木5倍数量补种的处罚。

据了解,目前该院已基本形成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等多部门联动的环保执法大格局,“环保+检察”逐渐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重要司法保障力量。

“规范教育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好事实事,不仅直接关系群众当前利益,还对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用法治方式维护好辖区教育秩序和青山绿水。”常辉说。


        四、党建引领,助力打造未检品牌


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就要求检察工作要以创新发展为动力,做到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品牌、有口碑。

近年来,新华区检察院坚持探索未检工作方法,创建了以涉案未成年人全方位观护为重点、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目标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模式——“彩虹工作法”。

据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江峰介绍,“彩虹工作法”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完善制度,加强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

新华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对于新入所的在押未成年人,该院明确告知其有权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解释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程序。同时,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法律法规书面告知在押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建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该院对在押未成年人逐人逐案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办案风险,及时向所处办案环节的办案机关及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提出处理意见,预防和减少办案风险的发生。

建立审查结论说理制度。对于依申请启动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该院在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结论后,对结论依据和理由进行释法说理,并依法告知申请人。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书面告知办案机关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本院相关部门等密切沟通、配合,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个人情况、诉讼进程、案件事实或证据是否发生变化等信息建立通报制度,掌握案件动态,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规范程序,搭起“彩虹连心桥”

新华区检察院通过规范各项程序,对看守所里发生的侵害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纠正,建立起检察官与在押未成年人的“彩虹连心桥”。

深入监区开展监督。该院建立在押未成年人信息台账,每周更新,充分了解新入所未成年人具体情况,与其谈心,开展入所教育,促使其遵守监规。

设立“彩虹心理诊室”。该院及时关注在押未成年人心理动态,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入所开展心理疏导,使迷途少年解开心结。从事未检工作的干警全部接受心理咨询师培训,成立“彩虹心理诊室”,聘请国家专业二级心理咨询师驻室。同时,对在押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进行初步评估,按照心理问题严重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橙黄绿四个等级,并根据等级建立档案。

    开办“彩虹课堂”。该院通过“彩虹课堂”对在押未成年人进行入出所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同时,将传统文化道德教育与案例相结合,编写“彩虹读本”,发放给辖区中小学生,引导他们学法守法。

形成“彩虹寄语”。根据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情况,在案件办理、帮扶教育、案后回访等环节,该院采用寄语的方式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说服教育、释法说理。

——跟踪管理,实现帮扶教育全覆盖

新华区检察院通过实施“彩虹工程”,跟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找到人生新方向。

实现动态管理、无缝衔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该院出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在押及社区矫正人员“彩虹约见”制度》,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建立“3·2·2”新华“彩虹工程”,帮助失足少年重返校园或落实就业。据统计,近年来,该院累计帮助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入学或就业168人,且无一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创建正德帮扶教育基地,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基地建立以来,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基地被省检察院命名为首批全省检察机关帮扶教育基地。

“未检工作关乎千家万户,责任大方知任务重,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全方位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必须以饱满的热情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使之成为检察工作新亮点。”常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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