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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模式启动检察工作发展“红色引擎”

2018-11-07 17:47:34 来源: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69

 为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实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行“党建﹢”工作模式,把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的“红色引擎”和“动力源泉”,通过完善党建机制,强化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伍,以素质促业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以党建为引领,积极营造机关党建文化氛围,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方式,拓展检察党建宣传渠道,不断增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新华区检察院从丰富党建文化入手,致力于将党建文化融入每一个干警的日常生活,提醒干警铭记身份、铭记初心,把思想觉悟提高到党的要求和工作标准上来。

 新华区检察院因地制宜,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办公楼楼道走廊,打造特色党建文化墙,共设置了“不忘初心”“两学一做”“党史博览”“十九大精神”“党员风采”五个主题,把党建知识、治国理念等图文并茂地在文化墙上展现出来,让同志们耳濡目染地感受到党建文化气息,在全院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学习氛围。

 以党建为引领,扎实推动党建领航工程深入开展,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以党建带精带强队伍。近年来,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以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检察队伍建设高质量,为检察工作实现“提档升级、争创一流”的目标夯实基础。

 该院把“政治过硬”作为队伍建设第一要务,通过检察长、纪检组长讲党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讲专题党课,支部书记讲微型党课等形式,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氛围,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引领党员干警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在政治上看齐、思想上认同、行动上跟进。依托年度学习计划、党支部、党组中心组学习等,组织党员干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深入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党性修养,加强党性锻炼,培养党员自觉。在加强党性教育的同时,注重运用反面教材特别是中纪委和最高检通报的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以案析法、深刻剖析,让干警引以为戒,使干警自觉养成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下、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工作的习惯,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干老实事,真正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通过以上各项举措,干警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浓浓文化氛围的浸润和正能量的感染,进一步夯实了党建工作基础,激发了检察队伍活力,为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以党建为引领,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推进“五个新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年来,新华区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将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努力做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加强、双促进”。

 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科技创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选派干警开展结对帮扶、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先后组织干警500余人次深入辖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等开展走访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针对排查出的突出信访问题、涉农和非公经济案件中存在的群体性事件隐患苗头等进行排查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围绕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探索实施“新华彩虹”工作机制,建立“彩虹之约”工作室、编写“彩虹读本”、开辟“彩虹课堂”,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市七中、十二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开展专题普法四次,覆盖学生1000余人。今年4月,我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围绕深化温情司法,积极推进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普法宣讲活动,探索检察长约谈、信访联席会议、全员接访、律师绿色通道、律师参与相对不起诉等工作机制,拓宽便民、利民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树立亲民爱民检察品牌。

 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院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务求工作实效。按照省市院要求,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检察办案组,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在日常案件办理过程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同时,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每周定期向市院、区政法委报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信息,先后撰写扫黑除恶工作简报6期,被市院转发5期。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方面,成立“两法衔接”办公室,探索实施“223”工作法(即“两平台两制度三举措”),加大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力度,对于在案件审查、联合执法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别移交新华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公安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认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建立在押人员权利告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羁押必要性审查结论说理告知等四项制度,今年以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6件,财产刑监督提出纠正38件,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提出纠正16件,日常坚持监督提出纠正12件,监外执行监督提出纠正36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成立公益诉讼检察组和行政检察组,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等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环保执法大格局,今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5件,其中生态领域公益诉讼前置程序案件14起,发出检察建议14份,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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