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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侦监局办理的马际强放火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

2015-11-17 09:05:14 来源: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428

2015年11月12日上午,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会议室举行的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评选会上,我院侦监局办理的“马际强放火案撤案监督”案件被评为“十大精品案件”。

此次评选活动自今年6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共推荐报送了47件参评案件,经过基层院申报、市院侦监处筛选、省院侦监处初选、以及省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组成的27人评委组审查投票,我院参评的案件以92.37分,入选全省侦查监督十大精品案件之列。

2014年12月27日下午五点多钟,平顶山市丹尼斯百货商场发生了一起纵火案,该案在当时引起很大轰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甚至还传言发生了恐怖爆炸案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马际强被抓获归案以后,我院侦监部门按照市院要求提前介入,全程监督案件的侦查活动。经调查,马际强2011年曾有过故意伤害案前科,司法鉴定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公安机关认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仍然应当负刑事责任,放火罪属于重罪,马际强案件应当立即提请审查逮捕。检察机关认为,马际强在2014年9月担任银行保安时,无故刺伤银行工作人员,间隔三个月后再次进入商场放火,不排除其病情加重,转化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可能性。

在双方办案方向产生重大分歧的情况下,我院侦监部门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重新鉴定的通知,马际强于2015年1月30日被鉴定为“作案时患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侦查机关收到鉴定文书以后,在未释放马际强的情况下,向我院提起强制医疗程序,我院未予受理。此后,我院发出《通知撤消案件书》,要求公安机关对马际强解除刑事拘留,在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情况下,启动强制医疗程序。2015年3月20日,公安机关撤销丹尼斯放火案刑事立案。2015年4月30日,马际强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目前在许昌市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

犯罪嫌疑人马际强涉嫌放火罪一案,我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促进了公安机关全面调取证据,避免了冤错案件的发生;后续跟踪监督了“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刑事案件撤消”和 “强制医疗程序”,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马际强被作出精神病鉴定以后,暴恐流言不攻自破,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状态恢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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