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新华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高检院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主持,党组成员、各部主任、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
会上,综合业务部对最高检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精简为46项进行了详细解读,通报了新华区检察院第一季度案件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并对修订后的部分关键指标、核心指标的含义、反映的内容、计算公式及案卡填录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
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指出,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检察业务工作的“指挥棒”、“风向标”,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当前我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还有空白项、落后项,要紧盯短板弱项,奋力攻坚克难,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就如何切实抓好案件质量指标工作,赵弘军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树牢“全院一盘棋”的思想,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案件质量和业务数据提升,确保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落后指标的分析反思,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要转变司法理念。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将二十大报告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到工作中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确保数据精准。检察官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案卡填录,确保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薄弱环节进行分析、阐述,提出改进的切入口; 四是要加强责任落实。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考核为指引,明确各项指标任务分工,落实检察官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比担当、比干劲、比业绩、比奉献的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