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履行检察职能,近日,新华区检察院分别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和党组扩大会,组织干警再次深入学习相关规定,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每名干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进一步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
12月13日,新华区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指示批示等重要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引导检察干警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12月16日,新华区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对“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进行再学习再落实,研究部署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确保“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执行到位、落地生根。
会议强调:“三个规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检察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各项要求,做到公正无私,公开透明,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要提高保密意识,做好案件保密工作,养成严谨缜密的工作作风,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严格落实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要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