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新华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及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辉主持会议,全体检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参加学习。
会上,重点学习了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中的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中的于海明正当防卫案,第十三批指导性案例中的曾云侵害英烈名誉案,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的吴某、黄某、廖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从案件基本要旨、基本案情和诉讼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指导意义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参会人员表示,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对实际办案具有指导性的意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身对指导性案例在释法说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办理相关案件的证据把握与法律适用能力,为今后的办案工作提供了参考标准。
今年以来,新华区检察院积极完善检委会职能,规范检委会、员额检察官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学习活动,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重要规范性文件以及检察实务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委会委员的议案能力与决策水平,切实提高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水平和业务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