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推进检察业务创新发展
以党建为引领,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推进“五个新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年来,新华区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将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努力做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加强、双促进”。
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科技创新、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选派干警开展结对帮扶、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先后组织干警500余人次深入辖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等开展走访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针对排查出的突出信访问题、涉农和非公经济案件中存在的群体性事件隐患苗头等进行排查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围绕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探索实施“新华彩虹”工作机制,建立“彩虹之约”工作室、编写“彩虹读本”、开辟“彩虹课堂”,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市七中、十二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开展专题普法四次,覆盖学生1000余人。今年4月,我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围绕深化温情司法,积极推进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普法宣讲活动,探索检察长约谈、信访联席会议、全员接访、律师绿色通道、律师参与相对不起诉等工作机制,拓宽便民、利民渠道,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树立亲民爱民检察品牌。
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院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务求工作实效。按照省市院要求,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检察办案组,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在日常案件办理过程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同时,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每周定期向市院、区政法委报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信息,先后撰写扫黑除恶工作简报6期,被市院转发5期。
“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方面,成立“两法衔接”办公室,探索实施“223”工作法(即“两平台两制度三举措”),加大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力度,对于在案件审查、联合执法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别移交新华区检察院民行部门、公安机关和监察委员会,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面,认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建立在押人员权利告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羁押必要性审查结论说理告知等四项制度,今年以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6件,财产刑监督提出纠正38件,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提出纠正16件,日常坚持监督提出纠正12件,监外执行监督提出纠正36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成立公益诉讼检察组和行政检察组,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等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环保执法大格局,今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5件,其中生态领域公益诉讼前置程序案件14起,发出检察建议14份,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行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没有过去式,只有现在进行时。只有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为龙头,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引领检察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新华区检察院将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继续发挥干事创业的热情、动真碰硬的豪情、奋发有为的激情,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维护发展稳定的能力水平,在促进社会发展、推进检察工作前行道路上,再创新业绩,再跃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