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省检察院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2月23日上午,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常辉主持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公诉、未检、侦监三部门干警参会。
会上,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何华峰宣读了《关于成立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江峰从协作一体化、办案一盘棋、部门要联动、监督要到位四个方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常辉检察长就下一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强化“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要求和部署上,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二是通力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注重加强配合,同时,对外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把工作做细做好做出成效。
三是确保案件质量。严格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快捕、快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